![](/views/web/index/img/index/left.jpg)
![](/views/web/newsinfo/img/konggang_2.jpg)
![](/views/web/newsinfo/img/konggang_3.jpg)
常用询问电话
售票电话:0631-8648777
机场问询:0631-8641172
货运电话:0631-8648198
失物招领:0631-8641172
行李寄存:0631-8641172
投诉电话:0631-8641269
商务贵宾服务电话:0631-8641116
旅客班车服务电话:0631-8641788
行李查询服务电话:0631-8641162
特殊旅客服务电话:0631-8641172
您的位置: / 首页 / 空港在线 / 新闻公告
党纪学习教育|纪律处分条例中的“主动交代”指什么
发布时间:2024-05-13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这里所称的主动交代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二是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这里的“问题”,主要是指违纪党员自身存在的违纪问题,交代他人违纪问题的,可根据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立功,但不属于主动交代自身问题。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如实说明组织已经掌握的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类似于刑法规定的坦白;如实交代的是组织不掌握的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才属于主动交代。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views/web/index/img/index/right.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