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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动物运输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8-15小动物是指家庭驯养的狗、猫、鸟或其它玩赏宠物。野生动物和具有怪异形体或可能伤人等特性的动物如蛇等,不属于小动物范围;旅客托运小动物必须在定座时提出,并提供动物检疫证明,经航空公司同意后方可托运;旅客应在乘机的当日,按航空公司指定的时间,将小动物自行运至机场办理托运手续;装运小动物的容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能防止小动物破坏、逃逸和将身体某一部位伸出容器以外损伤人、行李、货物或飞机;
2. 能容小动物站立和适当活动,保证空气流通,不致使小动物窒息;
3. 能防止粪便渗溢、污染飞机、机上设备及其他物品。
小动物及其容器和携带的食物的重量,按照逾重行李费率计费。
小动物运输不能办理声明价值。
旅客应对所托运的小动物承担全部责任,除承运人原因外,运输中出现的小动物患病、受伤和死亡,承运人及代理人不承担责任;导盲犬、助听犬的运输,适用本条规定。导盲犬、助听犬在符合航空公司运输条件的情况下可由有视/听残疾旅客本人带入客舱运输。导盲犬、助听犬连同其容器和食物可以免费运输且不计算在免费行李额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