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服务
机场交通
机场导览
机场位置
机场服务
旅客须知
在线留言
  • 常用询问电话

  • 售票电话:0631-8648777

  • 机场问询:0631-8641172

  • 货运电话:0631-8648198

  • 失物招领:0631-8641172

  • 行李寄存:0631-8641172 

  • 投诉电话:0631-8641269

  • 商务贵宾服务电话:0631-8641116

  • 旅客班车服务电话:0631-8641788

  • 行李查询服务电话:0631-8641162

  • 特殊旅客服务电话:0631-8641172

您的位置: / 首页 / 旅客服务 / 旅客须知

不能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种类

发布时间:2017-03-29

  1. 危险物品,包括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传染性物质、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和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别而在航空运输中具有危险性的物质和物品。

  2. 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其他类似的物品,但用于狩猎和体育运动的枪支和弹药,可凭枪支运输许可证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的批准证明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枪支必须卸下子弹和扣上保险并妥善包装。属于古董或者旅游纪念品的剑、刀及类似物品,只能作为托运行李运输并符合有关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法律规定禁止出境、入境或者过境的物品

  4. 包装、形状、重量、体积或者性质不适宜运输的物品

 

隐藏

安全自愿报告

  • 用户名: 请牢记用户名
  • 标题:
  • 电话: 如需回复请留下联系电话
  • 内容:
  • 验证码:

安全自愿报告

安全自愿报告

安全自愿报告